当前位置: 巴西 >> 国家气候 >> 年浙东冬季号主推作品徐峥散
徐铮,女,年出生,慈溪市横河镇人。
现为浙江财经大学学生。
茶,在中国极为普遍,谁家没有几罐茶叶?不论是龙井、银针、白牡丹,还是乌龙、松针、碧螺春都不是难得一见的稀罕物。可是当我在澳洲看到土生土长的澳洲人家中满柜子的茶叶,可真是震撼了一把。
澳洲的寄宿家庭中,男主人请我们到家,做的第一件事竟是让我们品茶。主人见到我们错愕的表情,温和地笑笑,解释说自己是一名摄影师,早年在中国工作时爱上了喝茶,只是家中空有茶叶,却不知具体操作。
坐在他家的小院里,就着茶几,坐在藤椅上。女主人从屋里取出了一盒西湖龙井,几只青花瓷小杯,上书“半壁山房待明月,一盏清茗酬知音”,我顿时感叹起他们的品味来。想起在家中,爷爷也爱茶,曾经跟着他像模像样地学了几招,如今在国外遇见了这等雅士,中西合璧,别有情趣。
此时,女主人已经摆上了茶船、茶海,轻轻取出了一个紫砂壶。打开音像,放着《天鹅湖》,虽没有杏雨芭蕉,琵琶琴音,但和着微微的海浪声,倒真有一种“竹露松凤蕉雨,茶烟琴韵书声”的惬意。男主人煮沸了一壶热水,轻轻冲入紫砂壶中,用来温壶,再把热水倒掉。女主人拾起茶勺,蓝甲纤指,一股独有的风韵,动作带有海滨人特有的大气与安详,微舀起一小勺掷于壶中,一点一点,放入茶壶。女主人慢慢停了手,笑着说她不懂得如何操作了,以往到这步后就直接上沸水,煮茶喝了。我笑了笑,便给他们演示一番。
我从包中取出随身携带的筷子,没有竹筷,这木筷也将就一下。在壶中倒入沸水,用筷子将壶面茶沫一点点刮去,当即把水倾于茶船之中。随即再往紫砂壶中冲入开水,泡茶。在男女主人诧异的目光下,我用开水将茶壶浇了个遍,保证茶壶内外温度相当。紫砂壶处于热腾腾的水汽之中,缈缈烟雾袅袅上升,颇有月笼纱的朦胧与芭蕾的轻盈,更显道骨仙韵。接下来是温杯。“那么小小的一个茶杯居然也要温。”女主人用她张大的眼睛表达了她的诧异。男主人则是一脸恍然大悟的样子,连连点头,说他当初在中国,确实看到过这样一幕。我将茶船中的茶水浇于杯中,用来温一番茶杯,随后倒掉。女主人随口说:节约用水。我一愣,随即点头,了解这澳式幽默。可惜接下来的“游山玩水”就不那么得心应手了。我有些抱歉地看着他们,表示这招我处理不好。女主人随和地笑笑,我明白,对于他们而言,茶,是一种用来放松的文化,轻松自在就好,品的是心情。于是,我在茶船里装满水,把紫砂壶放在水中,配合着响起的华尔兹舞曲,让它在水中像模像样地跳了一段单人华尔兹,算是做完了沉淀杂质的一步,引得男主人大笑,对我竖起了大拇指。
我用生硬的英语告诉他们中国有句俗语“满酒浅茶”。品茶前先倒茶,一手“凤凰三点头”博得女主人啧啧称赞。品茶是最富闲情逸致的一步。想当年乾隆与大臣曾对过一联:国不可一日无君,君不可一日无茶。可我连月无茶,自然品不出太高的水准,但是不同肤色的人坐在一起,总要表现出一点国粹的情调。不过话说回来,我最爱的就是闻茶。他们也学着我的样子,对着手中的茶细细欣赏一番。从来佳茗似佳人,微微泛绿的茶水,透出一股清香,配着青花瓷小杯,胜过玉醅佳酿。捏起小杯细细一啜,一股淡雅之气萦绕于唇齿之间。盛来有佳色,咽罢余芳香。
座中茶清味,耳边鸥鸣声。不远处冲浪的人们玩够了,拿着啤酒瓶与我们干杯。在海边余晖下,端着青花瓷小杯与硕大的啤酒瓶干杯,是一幅多么独特的画面。甚至男主人给其中一人倒了一马克杯茶,给我们换上了一小盅酒,碰杯的声音格外清脆。
一缕茶香,一阵酒香,一段情意,在空中交融,于心中绵延。
墨尔本的冬天,刮着冷冷的带着陌生洋文的风。在机场,百无聊赖地四处转悠,带着一点点寂寞——到处都是高大的、金发碧眼的人,简直要把我淹没。
坐在凳子上,随手拉着背包拉链,扭头时,看到一个高大的男人拖着两个巨大的行李箱,匆匆赶着路。突然身形一顿,双目直直盯着前方,丢开了行李箱飞快地从我身边走过。我的目光顺着他的步伐前进的方向落到了一个牵着孩子小手的年轻母亲身上,她正焦急地四处张望。当他看见近在咫尺的男人时,满脸欣喜,张了张嘴,眼里闪着亮光。男孩更是一蹦三尺高,小小的短腿卖力移动着,一声又一声“Dady”喊得清脆响亮,引得旁人纷纷微笑注目。男人一把抱起孩子,用粗糙的脸孔贴着男孩娇嫩的小脸,然后与妻子紧紧相拥。一家三口在熙熙攘攘的机场里甜蜜拥抱着,给寒冷的墨尔本带去了丝丝温馨。忽的,男孩挣扎着从爸爸的臂弯里跳了下来,使劲拽着硕大的箱子,大声叫道:“Dady,letsgohome!”闻声,一对夫妻相视一笑,男人牵起男孩的一只手,走向大门,爽朗的笑声仿佛在昭告天下:我回家了!他们的笑靥如阳光般灿烂,闪烁着,直至消失在我的视野尽头。
记得从家里出发前夜,妈妈忙碌着,把毛巾、衣服、日用品一样不落地放得整整齐齐。爸爸叮咛着:感冒了吃头孢,一日两次,上火了涂锡类散,一日两次。前一天与父母挥手告别,满心期待远走高飞,今天,就在此刻,心里酸酸的。
蓦地,我想家了,想家里的爸爸妈妈。
很快到了寄宿家庭,映入眼帘的是一幢小巧精致的房子,带着一个小小的花园。以我有限的词汇量,脱口而出“cute”。男主人一愣,随后温暖地笑开了,指着两只趴在栏杆上睁着大眼睛的黑白小狗告诉我,那是他们家的成员。家的成员们好像听得懂,对我摇着幸福的尾巴。女主人很快迎了出来,随后跟着一个棕发棕眸的小女孩。跟着这一家三口进了屋子,屋子不是我想象中高端大气上档次的欧式装潢,而是低矮的榻榻米。转身见到几幅立在客厅的图片,弥漫着隐隐的艺术气息。后来了解到,这些是男主人的摄影作品,他们家的一切装修布置都是自己设计的。
这些让我想起七岁那年搬家时,我也曾天马行空地设计过自己的房间,只是当时那些想法无法实现,一直留有小小的遗憾。家里摆在电视机旁的蝴蝶兰和百合花是妈妈用丝网做的,阳台上的植物是爸爸种的,挂在墙上的苏绣是妈妈一针一线绣的……一切都带着浓浓的亲切感。妈妈总说,家是用来欣赏生活的。
吃饭时,女主人笑着端出米饭与筷子,温和地说,不知饭菜合不合我的口味?那笑容,像妈妈。
家,不只是一间房子,是有生命里最重要的人。他们在,家就在。我想回家。
之一
我很贪玩,用一句话说是“生性顽劣”,只是残酷的现实让我收敛了玩性,但一经触动,总是一发不可收拾。我贪玩,但我对电子类产品没有兴趣,我是个实在人,对于虚幻世界敬而远之。我爱玩,说得确切一点是爱游玩。若是生在古代富贵家族,也许就是一喜游山玩水的风流公子吧。
说实在的,我非常不喜欢胡服,也非常不喜欢现下的服装。原因嘛,可以说肤浅,也可以说深刻。我觉得穿着紧袖窄裤游山玩水不“风流”,因此,于我,那些水袖长衫,再加一把折扇是再好不过了。想象一年轻公子登山俯瞰,手摇纸扇,诗兴大发,岂不妙哉?只可惜我没那诗才,也没那能耐,更没有人为我倒酒磨墨。
许是我“不羁”的“游性”,我万分厌恶跟旅游团去看景点。一没时间领略美景,二来还得听一些所谓“领导”的安排,三是所看到的无非是一点人工加工过的灰扑扑的东西,实在大煞风景。自然山川美景本来就是上天赐予的,加一扇门,修个台阶就失了几分真,再加个售票亭,就失去了它全部的意义。售票是对自然景观的侮辱,奇山异水岂是几张国家强制发行充当一般等价物的或红或绿的纸所能衡量的?对于那些一不懂景二不懂情的人,反而还冤枉呢!
我一直相信,真正的美景是“斫榛莽,焚茅茷”而来,那样洒脱和随性。“到则披草而坐,倾壶而醉,醉则枕以卧,卧而梦,意有所极,梦亦同趣,”此言甚巧。柳河东不枉此名,然河东先生怀才不遇,在山川中寻求安慰。我,纯属闲云野鹤性子,贪玩罢了。但我以为此玩极妙,人生雅兴尔。
人生在世,不过百来年,人生得意须尽欢,过得幸福自在,钱多钱少又有何关?人不是因为有钱才幸福,而是因为幸福,才有生活的动力。
我想要去伦敦看雨,去萨那看沙,去奥斯陆看冰川雪山,去巴西利亚看成片草原上行满牛羊;想要去科伦坡感受“西边日出东边雨”,去巴黎看卢瓦尔河畔的城堡,去阿格拉看泰姬陵;想要去哈瓦那品蓝山咖啡,想要去卡宴看可可生长,想要去吉隆坡看看剑麻……我希望有一天,我可以登黄山之巅听松涛阵阵,观云海翻滚。
写到这里,我突然想,如果写成竖状古体诗形式岂不更好?
之二
前文曰“游”,只为抒发一下内心感受,而此文之游,所谓“文游”。
说实在话,对于景物风光,我是万分喜欢的。而有些写景的文章,实在让我提不起兴趣,就如同作业中一篇写莲花的文章,唯有最后一段提及佛与莲让我看到了不一样的思维。前文所述莲花,莲叶之流,无法让我留下深刻的印象。并不是因为它们不美,而是美得太过于平常,就像那些整过容的韩国明星,都像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没有惊艳的感觉,见多了,也就审美疲劳了。
在我看来,提不起兴趣的原因有二。一是朱自清先生的《荷塘月色》一文在现代很多写荷或写莲的文章中被模仿烂了,所用比喻不过是“婷婷的舞女的裙”。二是文章没有提及作者自我的融入。作者之文几乎全篇动作就是看,看见了什么就几乎是全文的构成。仿佛是作者在看一幅画,没有立体空间。既没有提及莲柔软而坚韧的触感,也没有提及以叶为伞的具体举动。我是一个图新鲜的人,所以于我,实际的动作更重要。
然而熊召政的文章则不同,同样写景,却写出了活色生香。写山景有先生寻山攀爬的乐趣,听泉声有他品茗回想的雅致,字里行间流露出的是对生活的热爱。“望闻问切”,熊先生做到了“切”,切中特点,有行为艺术在里面。
有些写景文章,美则美唉,少了几分灵魂,少了几分深邃,乍一看令人称赞,书一合,细一品,什么都没留下。唯有充分调动触嗅感的文章才能让人“走心”,才能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毕竟,我对华丽辞藻的堆砌已经免疫了,毕竟不再是那些喜欢“为赋新诗强说愁”的孩子了。美貌终会老去,思想才能长存。
之三
儿时的我曾一度羡慕马背上的英雄,看他们戎马一生,在大漠夕阳里叱咤风云。因此当我来到内蒙古呼伦贝尔大草原时,心就被喜悦填得满满的。
那时的我年纪尚小,分得一匹枣红小马驹,蒙古名怎么念也不记得了,只记得汉名叫大眼睛的马。兴奋如我,二话不说给它起了个自认为潇洒的名——追风。可惜那是一匹最为温和的小母驹,与名字的意思成反义,着实让我懊丧了许久。不知现在它是否已经长大,如赤兔、的卢那样飞驰在草原?
骑上了马,心忽的就怯了。不会牵笼头,不会顺毛,真正的“信马由缰”,没底得让我发悚。马场也只有门口种植了大面积的人工草皮。草原深处,已经露出了或浅黄或深褐的泥土,失望与惶恐紧紧扼住了我的咽喉。
大概走了三十分钟吧,当我渐渐适应了马上颠簸后,追风忽的撒开四蹄狂奔了起来,身后传来了阵阵惊呼声。马背上的我早已不知所措,只是抓紧缰绳,心里祈祷着,希望我摔在长了草的地方。追风如风一般飞驰了一刻钟,又毫无征兆地停了下来。我连忙连摔带爬,离了马背,脚落地的那一刻,心又回到了原处。
当我的心情平复下来的时候,转头一刹那,碧草青山蓝天,几乎夺走了我的魂魄。一位在一旁打理草场的老伯,用生硬的汉语告诉我,那座山叫东南西北。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若干年后,看到一本西藏游记,在西藏雅江居然也有山叫作东南西北。不一样的地方,不一样的草原,不一样的山,不一样的人能取出相同的名字,冥冥之中,这是不是一种缘分呢?只要是草原就能滋养出独属草原的气魄。
内蒙古高原的风总是猛烈的,吹得天上云卷云舒。追风停在我身旁,好脾气地用头拱拱我的手,像一个求夸奖的孩子。孩子的心性使我立刻忘记了先前颠簸的惊魂,变得飘飘然了。
立了一会儿,身后传来阵阵马蹄声,追风闻声转身,向着来人小跑了几步后又停下来等我。赶紧上马,原路返回,回去的路上我才了解,那是一片正在蓄养的草原,是供下一个旅游人使用的。果然,时间蓄养下的自然之物总是美于人工补救。
我很庆幸,我得到了追风的款待,给年幼的我留下了对真与美的执着追求的印痕。
我并不是一个崇洋媚外的人,但是对于中国的传统宫殿却喜欢不起来。不喜欢又是红又是黄的庞大的故宫,里里外外都给我一种暴发户的感觉,相比较之下,法国城堡的清白外表便深得我心。
卢瓦尔河的沿岸耸立着各色的城堡,不论是达·芬奇的昂布瓦斯堡还是戴安妮的舍农索堡,亦或是玛戈王后的于松城堡,里里外外都多多少少藏着阴暗腐朽的因子,但其白色的石质建筑以及蓝色的屋顶总让人感受到法兰西独有的浪漫与风情。
中国的牡丹总归太艳太娇,没有百合花那种纯净安宁的美,这也无怪。中国故宫外的河都被称为护城河,是先有城后有河,而法国卢尔瓦河畔的城堡却都是依河而建,融入了浓浓的自然与浪漫。或骑着马儿闻着玫瑰的芳香漫步于花园中,或立在农舍索堡上看脚下缓缓流淌的河水与河水上荡舟的人儿,这种自在与惬意,哪里是中国的护城河可比的。
总觉得法国的城堡与中国的江南小镇有异曲同工之妙,只不过法国的城堡更充满贵气,而江南小镇更多了一份清纯。同样是粉色的淡色围墙,同样是临水而建,同样有着石桥,同样有着石板路。悉数着,忽觉得文化的奇特,早在千百年前,大洋那头的人就已有了和这头的人相似的想法。这种感觉岂不妙哉?
我常常想着,在法国的舍农索堡里如果能够住进一个汉朝女子,将会如何?一直都觉得中国的玉石与法国哥特式建筑融合在一起会产生令人炫目的美,只是这种美景只存留于心间,不曾亲眼见过。此生若有幸能去舍农索堡走一遭,定要试试卢尔瓦河水滋养出来的城堡是否与新疆充满纯净翠色的昆仑玉相得益彰。
故宫太鲜艳,黄袍也太鲜艳。这鲜艳的与鲜艳的碰撞在一起让人生晕,唯有白色大理石的建筑方能衬起艳丽的色彩,冷与暖的交融才更引人入胜。红梅在白雪覆盖下才显得别样的傲骨与风情。百花奔放的场景没有中心,太乱太杂。
幻想着能在普罗旺斯的花田中,建一座哥特式建筑,在其间出现一个着汉服的中国女子,那场景,一定美不胜收。
记得以前写过一篇文章,语文老师有句批语是“红楼之美美在对女性的尊重与怜爱”。时隔一学期再次回想《红楼梦》,发现那似乎不是这个理儿。
《红楼梦》中,宝玉所珍爱的是他眼中头一班的女孩子,对于另外一些碎嘴或是行为没有大家教养的女子是不屑一顾的。可以说,《红楼梦》对于女性的怜爱有个前提,就是“优秀的”。宝玉将那金陵十二钗中除了凤姐与巧姐儿之外的人个个都放在心尖上,哪里注意过底层丫头的生活!
难道那些生活在底层的丫头,天资就不聪敏么?只是命运使然,造化弄人,让她们投生在了落魄之家,想想一个连饭都吃不饱的家里,谁会让女孩子读书识字?黛钗之所以显得与众不同,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生在了富贵人家。倘若黛钗也生在市井小巷,还能让宝玉痴迷至此吗?宝玉的眼光在当时看来也较前卫,但仍然有他的偏激之处。
统观《红楼梦》,那些大家小姐少爷有 我想,如果宝玉能够把目光停留在河边出现的浣纱女,教她们读书习字,那才真正算得上“对女性的怜爱”。黛钗之流毕竟是少数,只有那些泥地里爬行的人才是这个社会的推动者。曹公似乎没有注意到这一点,使得《红》少了一份慈悲,多了一份艳色。
宝玉之错
人们都说,《红楼梦》里的宝玉是个人间奇物,他的性格中流露出对女性的尊重。但是,我看到了他的另一面。这个内心反叛不羁的富家公子,满心都是对考取功名之人的轻视,称那些人为“禄蠹”。可他的父亲贾政也是个读书人,作为儿子,就这样把自己的爹也骂了进去。
他内心看不起读书人,所以不愿意学四书五经,每日与大观园中的女子吟诗作乐,办一个诗会就要用一大盘鹿肉或是几十斤大闸蟹。这花的可是他那个读书人的爹和祖辈们的银子啊!用现代眼光看,他整个一败家子,只知玩乐不思一丝一缕来之不易。
他不愿为功名奔波,却也不懂农事,一个连自己最基本的温饱问题都无法解决的人是多么可悲。贾府的败落注定了他的灭亡,所以,我看他出家也算是一种生存方式——一种不愿求功名而四体不勤的生活方式。
一个没有治家能力的人如何撑得起偌大的家业?林妹妹和他在一起真的能幸福吗?宝玉乌托邦式的梦想建立在他年少时的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假若他出生贫贱,哪里会有这般性子,又怎么会有为后世众多人所感慨的尊重女性的魅力?
宝玉多情,为晴雯的死郁郁寡欢,一篇祭文感动了无数人。假若宝玉早早考取功名,有自己的经济收入,那样,院子里的丫鬟会如此轻易地死去吗?晴雯之死一个原因是宝玉只是荣国府的少爷,而不是宝玉府的老爷,另一个原因是因为宝玉对女性的尊重。如果没有宝玉的怜香惜玉,王夫人也不会觉得是宝玉院子里的丫头带坏了宝玉,从而整治了容貌最为出众的,性格最刚烈的晴雯。晴雯之死,宝玉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红楼里一部分女性因为宝玉这个没有财力的空想家的存在而间接被推向了死亡。他错在太单纯,被保护得太牢固,以致让他无法摆脱束缚他的牢笼;他错在太直接,过刚易折的说法接二连三地被移植到了他周围人身上;他错在投身在了富贵公府,生在了封建社会。当一个没有力量而妄想改变世界的人行动时,世界会将他推向灭亡的深渊。
梦里花落知多少
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深情寄红楼,不知此缘是良缘是孽缘?
在荣国府这个绚烂绝美又残酷无奈的梦里,所有的传奇都在这富丽堂皇的府中撕扯着每个人的血肉,以这个闺中儿女的命运为养料,全心全意地,瑰丽地绽放着。
《红楼梦》是作为一个理想而存在的东西,就如森林中美丽的小蘑菇往往都是有毒的,如同海洋中幻觉的深海之雪是由无数生命残骸和怨念汇聚而成的一样,所有美丽到动人心魄的事物,往往都是浴火重生的产物。他们的骨子里都弥漫了痛苦与不堪。宝黛的爱情悲剧,王熙凤最后暴尸荒野,宝钗在孤苦中了结余生,荣国府千年不动的繁华崩分离析……都只为这个传奇的故事添染了一份残酷的美丽罢了。以泪,以血,以虚情,以真意,只为勾画红楼最后的美梦。
传奇的故事中必有传奇的人物。黛玉娇弱,多才多情,似空幽峡谷中一枝冰玉兰花;宝钗矜贵,如华美庭院中凝露月季;王熙凤华丽,是国色天香的含香牡丹;湘云亮丽,是百草园中热情盛放的多情芍药;尤二姐刚烈,是数九寒天中傲然绽放的白梅……
《红楼》的迷人之处不仅仅在讲一个儿女情长的爱情故事,更道出了一个时代的悲哀。一个时代造就了真情者的叛逆,毁灭了一代人的命运。
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在这个时代,不知有多少人就那么无声无息地离去,生命犹如烛火,在黑暗中摇曳着,摇曳着,就灭了。
明媚鲜妍能几时,一朝漂泊难寻觅。伤心一首葬花词,似谶成真自不知。安得返魂香,起卿沉痼续红丝?这似乎成了隐示其命运的谶语。她如一朵馨香娇嫩的花朵,悄悄地开放,又在狂风骤雨中被摧残成枯枝败叶,从这个世界上无声无息地消逝。女儿只是一枝花,若得一良人,那对她,才是最大的庇护,可惜岁年棒打鸳鸯。
天尽头,何处有香丘?黛玉的香丘在何处?宝玉的香丘在何处?凤姐的香丘在何处?荣国府的香丘又在何处?我想,大抵是没有了。只要他们还在黑暗中飘摇,便不会有灵魂的安息之处。
只要他们还在黑暗中飘摇,便不会有灵魂的安息之所。
所有的繁华都是衰荣,所有的思念都是挽歌,所有的回眸都是永诀,所有的爱怜都是祭奠。红楼之梦终究破灭了,如夜空中的烟火,绚烂华美,稍纵即逝。
门第
最近的历史课上讲到了封建社会的等级观念,我突然想到了《红楼梦》中那个等级森严的府邸。
《红》中提到林黛玉的父亲曾经为官,薛宝钗家中是皇商,一官一商,明眼人一看便知地位高低。林黛玉出身清贵,其母又是公府小姐,按理说身份应该是姑娘中最高的一个,怎么会被湘云耻笑成像戏子?虽说湘云心直口快,可难道连最基本的等级划分也不懂吗?公府表小姐如何能下贱成一个戏子?
贾母是公府老太君,理应极看重府邸名誉,但她似乎从一开始就把宝玉正妻人选落在了黛钗之中,根本不曾考虑过其他人选。黛玉出身金贵但身子骨弱。宝钗商户出生但有大家闺秀之风。黛玉性格清高,有很大程度是身为表小姐处于一个不上不下的位置。说她是公府主子,又没有添银买仆的本事,若说她不是吧,偏偏有名分。薛宝钗最多比黛玉有钱,然后有一个哥哥。容许我把贾母想得阴暗些,贾母让宝玉娶宝钗是否看上了宝钗丰厚的嫁妆?当然不全是,但一定有这种可能。薛蟠身为皇商,外出跑腿押货自然少不了他。贾母是否看中了他这个优点?想那官场上,如何少得了应酬。
假若黛钗身份互换,贾母恐怕要为难好一阵子了吧?宝钗性格大方,但在那非主非仆的境地下,也不会那般豁达、淡定。黛玉清高的个性也会有所改观,再加上有个皇商的哥哥,就算身体再差,也不至于红颜薄命。此时的贾母会选宝钗还是黛玉呢?我猜,是黛玉。
当真正的利益摆在面前时,门第之虑可暂且靠后。贾母是否也想到了商家之女只富不贵,自己好拿捏?黛玉无父无母,寄人篱下,就好比折了翼的海燕,它的出身再怎么优于一只大麻雀,终究不会飞。
门第在那个时代很重要,但要让别人以贵礼相待,门第里还需要男人。不然就算贵为公主也只能成为末代公主,那样的玉落在沼泥中过得不会比一块长年在黑泥中的顽石舒坦,一不小心就玉碎他乡了。
(选自年《浙东》冬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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